近期,针对无人机“黑飞”行为增多、对航空及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情况,炎陵县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,依法查处多起违反空域管理规定、违规操控无人机飞行的案件,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。
在整治行动中,公安机关发现并查处多起典型违规行为。例如,违法行为人吴某在未向有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,多次操控无人机在炎陵县境内飞行,飞行高度超过120米;夏某未经报备,擅自使用无人机进行临时勘探飞行活动;李某则多次未经批准,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。上述行为均违反了《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》相关规定。目前,相关违法行为人已依法受到行政处罚。
警方提醒广大无人机使用者:依法合规飞行是保障空中秩序与公共安全的基本前提。“黑飞”行为,包括未实名登记、未取得相应资质、未按规定报备飞行计划、擅自进入禁飞区或管制空域等,均属违法违规,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根据国家相关规定,无人机所有者应通过“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”(UOM)完成实名登记,并在飞行前了解空域管理政策。计划在管制空域(如真高120米以上空域、机场周边、军事管理区、重要基础设施上空等区域)飞行,必须按规定提前申请并获得批准。操控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,飞行时务必遵守安全规定,远离人员密集区域。
炎陵警方表示,将持续加强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安全监管,依法查处各类违规飞行活动,切实维护空中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秩序。呼吁广大“飞手”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共同守护安全、有序的低空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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