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决定任命名单
(2017年9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决定任命:
刘革安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。
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接受王志刚辞去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市长
职务的决定
(2017年9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接受王志刚辞去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,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。
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关于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
代理市长的决定
(2017年9月1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)
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:刘革安副市长为张家界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。